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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有哪些法律特征?

此文章帮助了476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

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共同犯罪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作为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包括实行行为、组织行为、帮助行为等,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三)、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各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共同犯罪及其法律特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更多实际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由于情况不同,认定也不一样。如果本文有没有介绍到的,您想要了解可以咨询律师,给您一对一的指导。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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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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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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