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以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怎么处罚,下文告诉您答案。
一、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特征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公司财物所有权以及国家、集体、个人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是与生产经营有直接联系的财物,一般是正在使用中的各种设备、用具以及牲畜。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直接故意,并具备报复泄愤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二、如何认定破坏生产经营罪?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的“由于汇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定罪处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
2、破坏重要机器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3、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的;
4、造成生产、经营停顿,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
以上就是对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怎么处罚的详细解答。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毕竟他们是专业人士,解答起您的法律问题,更加的准确和熟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