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也就是法律对职务侵占罪的处罚判定标准。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本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本罪与侵占罪同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公私财产权利的犯罪。二者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而后者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3)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而后者的行为方式主要是侵吞。本罪只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而后者的行为人则没有职务上的便利可以利用。(4)本罪不以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为要件,而后者则以此为要件。
2.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
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都侵犯公私财产权利。主要区别在于:(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本罪只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行为方式包括窃取、骗取、侵吞等多种;而后者的实施与职务无关,行为方式分别只能是窃取或骗取。(3)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而后者侵犯的对象的范围包括非本单位的财物。
二、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占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