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什么是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安全,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个体,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威胁的方法既包括写恐吓信,也包括其他方法如投寄恐吓物如子弹、匕首等;既可以是直接的威胁,也可以通过暗示的方法威胁;既可以是行为人自己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人的转告来威胁;还有的行为人利用公开别人的隐私来威胁。不管用什么手段来威胁,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方法和手段只作为处罚的酌定情节。威胁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威胁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如给被威胁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以致影响到工作和休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产生担忧和焦虑。
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其目的直接指向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而报复,有的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利益。如果行为人通过威胁获得了财物,则构成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情节较重,是指威胁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较重的危害,如因受到过度的恐吓而生病或者不能正常上班、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