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那么多次贪污未经处理该如何累计数额呢?同时,贪污罪会判死刑吗?贪污罪贪污数额达到多少会判死刑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多次贪污未经处理如何累积数额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于“未经处理”如何理解,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 笔者认为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理解,在正确区分了构成犯罪的贪污行为和不构成犯罪的贪污行为的基础上也要考虑行为人每一次实施贪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但是次数比较频繁,累计数额较大这一现象。如果行为人一个星期内连续5次每次贪污4000元,累计两万元,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一次性贪污5000元的犯罪行为。因此有必要对于行为人每一次实施贪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但是次数比较频繁,累计贪污数额较大的行为给予一个累计期限,对于这一累计期限内贪污数额总和达到5000元以上标准的应当构成犯罪,没有达到标准的不构成犯罪。
其实在有关财产型犯罪有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也有过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认为“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二、贪污罪会判死刑吗
刑法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上这样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这里的规定可以看出,判处死刑的起点是10万以上,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不是判处死刑的唯一条件。或许数额巨大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情节特别严重,但也只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衡量标准。因而,我们有时候不能把数额绝对化而对被告人不公平。
贪污十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弹性太大。有的人因贪污10万就被判死刑,而在全国,贪污几百万被判有期徒刑的也大有人在。可见,这一条款的规定,对于打击贪污犯罪不利,对法院量刑不利,对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审判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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