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那么侮辱罪侮辱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实践中,人们常常将侮辱罪常与诽谤罪相混淆,那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侮辱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要划清正当的舆论监督与文字侮辱的界限;划清正当的文字创作与贬损人格、破坏名誉的界限;划清当事人所在单位依职权对个人的政绩、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评价、审查行为与侮辱的行为界限;划清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揭发不道德行为、违法行为直到犯罪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划清出于善意的批评,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各级领导批评行为,同恶意的侮辱行为的界限,等等。
2、民事侵权侮辱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二者的区别是:
(1)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1款规定,仅限于“造成一定影响”的侮辱行为。
(2)行为的对象不同。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低毁、诽谤他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侮辱法人的名誉可以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而不构成侮辱罪。
(3)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即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3、一般侮辱违法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二、侮辱罪与诽谤罪有何区别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再次。侮辱必须是针对特定的目标和对象进行的。
诽谤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事实的行为,其次则要求散步捏造的事实,即将所捏造的虚假的足以伤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虚假事实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使公众广为周知。再次,诽谤的对象也必须是特定的。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以上就是对侮辱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和侮辱罪与诽谤罪有何区别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认为侮辱他人会构成犯罪,而放纵自己的行为,最后造成了不好的结果。实践中,侮辱罪与诽谤罪也不是很好区分。为了能够对自己行为有所了解,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相信他们能够在行为定性以及刑事诉讼等方面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