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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故意杀人罪,如何判断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

此文章帮助了708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一)故意杀人罪的概念

所谓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再次,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如何判断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一)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二)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三)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以上就是对于故意杀人罪的法律概念,以及如何判断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的简单介绍。在具体实践中,一定要注意区分故意杀人的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因为法官对于故意杀人既遂和未遂的判决是截然不同的。在区分两者的界限时,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也应当定故意伤害罪。在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上,我们建议当事人不妨联系刑事方面的律师,律师毕竟是专业人士,肯定能够解决您的困惑。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剥夺他人生命的罪行中,定罪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量刑结果,如故意杀人罪与强奸致人死亡,同样可能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有期徒刑,但因为罪名不同,社会危害性不同,量刑会有明显的区别。因此,调查过程中一定要如实告诉办案人员自己的行为目的,尽量给自己降低刑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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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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