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同时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财物被毁坏。
二、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即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被害人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以上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关问题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在此提醒,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针对财产物质损失提起,对于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一定要注意举证期限。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权益,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相信他们能够在诉讼过程中给您一定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