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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抢劫杀人的怎样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44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构成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

所谓“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财物的所有者、管理人员实施暴力侵袭或者其他强制力,包括捆绑、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使他人处于不能或者不敢反抗状态当即抢走财物或者交出财物的方法。

所谓“胁迫”,是指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者不敢阻止而由行为人强行劫走财物。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对被害人采取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的方法。

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并且实施了非法占有或者意图非法占有的行为。

2、行为人对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二、抢劫杀人的怎样处罚

从司法实践看,抢劫杀人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1、先杀人后拿取财物的案件。

2、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

3、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因此,对于抢劫杀人案件的定性要把握两条界限:一是杀人是否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中,二是杀人是否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是否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如果杀人行为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应定抢劫罪;如果杀人行为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之外,或者虽与抢劫财物过程有联系,但与抢劫财物无内在联系,应定故意杀人罪。

以上就是构成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抢劫杀人的怎样处罚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不管抢劫过程中有没有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都很大,因此在取保候审、适用缓刑等方面都受到严格控制。如果您有亲属现在涉嫌抢劫罪,我们建议还是尽快为他委托一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的亲属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由于抢劫罪是一种侵犯财产的严重犯罪,所以法律上对抢劫财物的数额、情节没有作出限定。使得很多朋友以为只要是抢,都是抢劫罪,实则不然。在认定抢劫罪时必须要考虑抢劫的数额、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实践中,对于强索少量财物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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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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