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哪些人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2、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以上是关于“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哪些人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和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范围。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所以,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使得犯罪嫌疑人免于羁押之苦。但是,取保候审并不是案件的终结,接下来要面临更多的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不妨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你更好地进行刑事诉讼,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