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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减刑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242人  作者:徐州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二、减刑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

(二)实质条件: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以上就是“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减刑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是在监狱服刑能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能性太小了。大多数份罪分子减刑都是因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过按照这一条件申请减刑就要求很多专业技巧了。如果您的亲友符合这一减刑条件,可以咨询一下专业辩护律师如何填写减刑申请书。

徐州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缓刑考验期并不代表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免除刑罚。是否执行原判,取决于他在考验期的表现,考验期间内没有再犯新罪,没发现未判的漏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的,期满后原判的刑罚才能不再执行。否则,需根据情况,执行原判决或重新审判。因此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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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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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制网(中央政法委机关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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