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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放火罪,放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516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么认定放火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实施的对象包括工厂、矿山、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农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1)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2)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主体为一般主体,并且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放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区分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的界限

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发生意见分歧。

2、区分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本条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本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

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只有该条文规定的严重结果发生了,才能适用该条文。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本条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本条,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点着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烧,使目的物有被焚毁的危险,即使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目的物被焚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放火罪的既遂。例如正要点火,就被人抓获,或者刚点着引火物,就被大雨浇灭等,应被认为是放火罪的未遂。

3、区分放火罪与意外火灾的界限

意外火灾,是指由于不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如然山火、雷电、地震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和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火这种火灾的发生,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还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关,但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因此,不构成犯罪。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由于有时只看到火灾的发生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关,而忽视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的考察、分析,因而在罪与非罪问题上发生分歧。

4、区分放火罪与放火烧自己财物而又不危害公共安全的为的界限

从法律上讲,任何人对属于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包括将其毁坏,使其失去使用价值或者价值。但是,这种权利的性质是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放火烧自己的财物,就属于处分个人所有财产的范畴,不构成放火罪。反之,构成放火罪。

5、区别一罪和数罪

行为人在实施杀人、强奸等犯罪后用放火的方法焚毁罪迹的,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行为人消灭罪迹的放火行为不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按所犯的罪从重处罚,不另以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消灭罪迹的放火行为是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另以放火罪与前行为构成的犯罪实罪并罚。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怎么认定放火罪”以及“放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应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放火焚毁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物,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放火罪。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一般放火行为不危害公共安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会发生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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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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