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后砍伤父亲
中新网杭州6月23日电 ,23日某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当天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案件当事人吕某有6年多的吸毒史,至案发时仍未成功戒毒,今年2月10日,吕某吸毒后产生幻觉,竟拿菜刀砍伤他人,而受害人正是吕某的父亲。
据悉,今年已经43岁的吕某是富阳当地的一位农民,他在2010年11月19日的时候就因吸毒被杭州富阳市公安局(现为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截至案发前吕某就因为吸毒4次被拘留、2次被强制隔离戒毒。
可是6年多来吕某仍没有完全戒掉毒品,今年2月10日,吕某在家中吸毒后产生幻觉,手持菜刀将其父亲的头部、腰腹部、大腿等处砍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幻觉后犯罪也受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在这个案件中,吕某虽然是因为吸毒产生了幻觉,然后砍伤自己的父亲,但不能免除其伤害的故意,因此,吕某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吕某在吸毒后以伤害的故意砍伤了自己的父亲,造成父亲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