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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量刑的原因,防卫过当如何量

此文章帮助了30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防卫过当量刑的原因  

1、从主观上看,防卫人具有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防卫动机。虽然对于防卫过当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的危害具有过错,但是和一般其他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性要小得多。 

2、从客观上看,在防卫过当的全部损害结果中,由于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所以这种损害结果实际上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应有的损害,二是不应有的损害。防卫过当只对其不应有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对全部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二、防卫过当如何量刑 

根据我国新刑法规定,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我认为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充分考虑以下情节:

1、过当程度。

过当程度的大小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影响到防卫过当的量刑。

2、防卫动机。

在过当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其防卫行为属于何种动机,例如,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还是保护本人利益,显然影响对防卫过当的量刑。

3、权益性质。

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权益的性质,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该加以充分考虑。

4、防卫人当时的处境。

防卫过当仍然属于防卫的范畴,防卫的处境一般比较急迫,对于防卫手段的轻重缓急难以把握,这也是不好遇见甚至不可抗拒的原因。

总之,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防卫过当的防卫人主观上是出于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动机,其主观恶性小,其客观上是在进行防卫的前提下造成的损害结果,所以只应对造成的重大损害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的主客观因素决定了其社会危害性较通常犯罪的危害性小,刑法对防卫过当的处罚原则,体现了罪行相适应的原则。

从审判实践看,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针对防卫过当的情形,及时委托律师进行专业的证据收集和辩护对行为人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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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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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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