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沧州刑事律师  >  侵犯人身  >  人身伤害  >  打一拳后引起“胃内容物吸入气管”死亡 刑事责任如何定

打一拳后引起“胃内容物吸入气管”死亡 刑事责任如何定

此文章帮助了347人  作者:沧州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打一拳后引起“胃内容物吸入气管”死亡

被告人蒋某某,男,1986年11月10日出生于山东滁州,汉族,中专文化,滁州市名润建材公司工作人员,户籍系山东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席辛庄村34号,现住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北路公安局宿舍B座502室,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14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14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6年3月4日被取保候审,现被取保候审在住处。2014年12月29日晚10时30分许,被告人蒋某某驾驶一辆银白色无牌尼桑轿车去中建华府北门西天衢路南一超市内购买东西,当其自东向西沿辅道逆行至天衢东路国税小区路口时,被酒后在此处打车的被害人郑某拦住并趴在其车的前机器盖上,被告人蒋某某见状,遂往回倒车,被害人郑某站起来边追边拍打被告人蒋某某的前车盖,被告人蒋某某将车倒回停好后,下车沿辅道继续往西走时,与被害人郑某发生口角并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蒋某某用右手朝被害人郑某右脸部猛击一拳,致其仰面倒地,随即被告人蒋某某逃离现场。被害人郑某被朋友崔某及闻讯赶来的老师段某开车送往滁州市中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经鉴定,被害人郑某是在醉酒及头顶枕部外伤的情况下引起呕吐胃内容物吸入气管致窒息性死亡。

二、刑事责任如何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用右手击打被害人郑某右脸部一拳,并致被害人当场倒地,被告人蒋某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其主观上对被害人郑某的死亡存在过失,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郑某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沧州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人身伤害犯罪往往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然而在刑法中,针对他人身体而实施的犯罪有多种,而且也多使用暴力并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如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取证罪、抢劫罪等。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只要刑法对此另有规定,则不能以伤害罪论处。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沧州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制网(中央政法委机关网)法律顾问
执业25年,专注承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丰富实操经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沧州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沧州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构成要件,故意伤害罪判几年、过失致人重伤或轻伤判几年,以及专业的故意伤害罪辩护词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