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
认定贩卖毒品罪,需要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很多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协助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进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而为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提供帮助,创造条件,并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构成。
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标准
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中,除组织者以外,其他成员非常复杂,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有时很难掌握。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主观是否明知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受他人蒙骗,根本不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则不能构成犯罪。事实上,我国法律对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罚也是很严厉的,不仅要判刑,还要并处罚金。
(二)客观上是否实施协助行为
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充当打手、保镖等。则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如果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不是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例如为组织卖淫者充当杂役,提供个人生活服务,危害不大,不应视为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以上是关于“如何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以及“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标准”问题的答案,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