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侵犯财产  >  抢劫与抢夺  >  捡到手机后暴力抗拒失主找回 行为人构成抢劫罪

捡到手机后暴力抗拒失主找回 行为人构成抢劫罪

此文章帮助了26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捡到手机后暴力抗拒失主找回

被告人张某在路上闲逛,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的一名女子从随身挎包中掉落一个手机,便快步上前捡起。数分钟后,该女子发现手机遗失,便立即返回寻找,发现张某手中把玩的正是其刚刚遗失的手机,遂向张某索要。因张某拒绝归还手机,二人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纠缠中,张某猛击该女子头部与腹部数下,致其倒地不起(构成轻伤),并带着手机迅速逃离现场。经鉴定,手机价值3100元。

二、行为人构成抢劫罪

对于被告人张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本文认为,该案中的手机既不是遗失物,也不是遗忘物,应当认定为仍属于失主占有的财物。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

(一)涉案财物的法律属性

侵占罪是指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遗忘物,而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刑法通说认为,遗忘物是指非基于他人本意而脱离他人占有,偶然(即不是基于委托关系)而由行为人占有或者占有人不明的财物。因此,从刑法规范意义上来说,并没有所谓遗失物。即使是他人遗失的财物,只要所有人并未放弃所有权的,均应当属于遗忘物。此外,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当财物尚未脱离受害人的控制范围或者脱离时间较短时,应当属于受害人占有的财物,而非遗忘物。结合本案,受害人不慎遗失的手机,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界定为遗忘物,但是由于其与受害人脱离的时间很短,尚未完全脱离受害人的控制范围,宜认定为受害人占有的财物,而非遗忘物。

(二)被告人行为的定性分析

刑法通说认为,构成抢劫罪,要求行为人所实施的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手段行为,与夺取财物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据此,有人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系先占有手机而后实施暴力,手段行为与夺取财物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笔者认为,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意外“占有”手机后不久,便为失主所察觉并向其索要,其所谓的占有是很不稳定和极短暂的,与社会的一般观念的占有是有明显区别的。为了稳定地占有手机,张某对失主进行殴打致其轻伤,强制排除了失主的自力救济,并最终顺利实现了不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综观被告人张某的整个行为过程,其所实施的手段行为与夺取财物之间是具有因果关系的。

综上所述,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占有的财物,其行为应当构成抢劫罪。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由于抢劫罪是一种侵犯财产的严重犯罪,所以法律上对抢劫财物的数额、情节没有作出限定。使得很多朋友以为只要是抢,都是抢劫罪,实则不然。在认定抢劫罪时必须要考虑抢劫的数额、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实践中,对于强索少量财物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以抢劫罪论处。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入室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抢夺罪判几年等关于抢劫与抢夺犯罪的实用法律知识!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