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柳州刑事律师  >  危害社会  >  其他危害社会犯罪  >  受邀而参与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中其他积极参加者如何认定

受邀而参与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中其他积极参加者如何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317人  作者:柳州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受邀而参与聚众斗殴

被告人阮某某因被罗某在一KTV内殴打而不满,便电话邀约被告人杨某某到该KTV所在的歌城。杨某某到达后,与阮某某一起和罗某等人发生了打斗。因罗某一方人较多,被告人阮某某、杨某某便电话邀约了多人到该歌城。阮某某、杨某某与被邀约的人员一起,再次与罗某一方发生斗殴,被邀约人员将罗某和罗某一方的赵某致伤。经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赵某所受损伤为重伤,罗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二、聚众斗殴中其他积极参加者如何认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就如何认定聚众斗殴犯罪中的“其他积极参加者”产生了分歧。有意见认为,认定积极参加者应以行为人的斗殴行为对损害后果产生的作用大小来判断。

但本文认为,认定积极参加者的关键是看综合行为人在聚众与斗殴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恶性的大小。

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立法者出于打击少数,争取教育改造多数的刑事政策的需要,规定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一般参加者,不属于本罪的刑事责任主体。刑法的这一规定,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正确认定“积极参加者”,以便法律的正确适用。

从聚众斗殴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来看,惩罚聚众斗殴犯罪所要保护的法益应当是社会公共秩序。而判断行为是否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及在此指导下实施的客观行为,包括聚众行为、斗殴行为或聚众与斗殴整个过程中的客观行为。

聚众斗殴系聚众行为与殴斗行为的结合,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复合行为方式。聚众斗殴罪的法定犯罪行为由“聚众”和“斗殴”两个行为构成,“聚众”“斗殴”是本罪的实行行为。从字面上理解,一般认为“聚众”是指纠集和聚合,即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特定的或不特定的多人纠集在一起参加犯罪活动的行为。而首要分子之外的其他主体,其是否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就要考察其在这一阶段的参与度所反应出来的主观恶性来决定。

“斗殴”是相互对打,在主观上互以伤害对方为目的,是直接侵犯法益,危害社会的行为。而首要分子之外的其他主体,其是否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就要考察其在这一阶段的行为对法益侵害的直接作用及其反应的主观恶性。

综上分析,“其他积极参加者”中的“积极”,是一个带有心理评价的词语,“积极”强调的应该是行为人对聚众斗殴活动须持一种热心的态度。(刘志伟《聚众斗殴罪若干实务问题》一文)从刑法规定“其他积极参加者”的立法精神上看,对首要分子之外的其他积极参加者的认定,应根据他们在 “聚众”或“斗殴”或“聚众与斗殴”活动中的客观行为体现出来的主观恶性大小来认定,而不是仅仅根据其在斗殴行为中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来认定的。

本案被告人杨某某在“聚众行为”中,受他人之邀积极主动参与;在“斗殴行为”中,两次积极主动地用拳头和皮带参与殴斗,其客观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足以反应其主观恶性之大。据此,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某某系本案的“其他积极参加者”并定罪处罚是符合聚众斗殴罪之立法本意的。


柳州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如从海上偷渡造成被组织偷渡者落水淹死),仍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作为加重处罚情节。此外,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应以数罪论,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柳州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柳州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柳州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非法行医罪判几年,医疗事故罪的量刑,倒卖文物罪立案标准,故意毁损文物罪的认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主体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