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其他刑事问题  >  其他刑事辩护问题  >  教育局长收到受贿款后退回 退交请托人财物及时性认定

教育局长收到受贿款后退回 退交请托人财物及时性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378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教育局长收到受贿款后退回

某县公开竞聘小学校长,竞聘中孙某进入了政审程序。同年9月某日晚上,为了感谢时任县教育局长钟某的关照,孙某打电话约钟某到某宾馆后,送给钟某现金20000元。2012年3月3日,钟某知道专案组在同年2月16日找了其后任教育局长黄某谈话,遂将该20000元现金退回给了孙某。经查,黄某案与钟某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没有关联;钟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客观合理事由阻隔其及时退还该2万元。

二、退交请托人财物及时性认定

本文认为,钟某在收受孙某财物后,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阻碍其退交的不可抗力等合理客观事由,从收受到退交的时间间隔不管有多久,其受贿已经既遂,其退交是既遂后的退赃行为,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对“及时”可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加以理解。《现代汉语》第五版第635页关于“及时”的解释为“不拖延;马上;立刻”,有人建议借鉴挪用公款的规定,明确规定及时的期限为收受财物后三个月内,也有人认为可以借鉴《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第九条所规定的一个月内,我国多个省市也将财物上交廉政账户的期限设定在收受财物后的一个月之内。但笔者认为上述观点中对“及时”的理解明显与《现代汉语》中“及时”的应有含义相差甚远,且这种定量解释容易姑息迁就接受财物的行为人,笔者对上述观点持保留意见。 

认定是否“及时”可以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予以确认:即只要行为人提供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在从收受财物到退交财物期间确实存在客观合理事由阻止了其退交的,应当认定为及时退交。反之,则应推定为受贿既遂。如在外因公出差的行为人在请托人电话通知已将财物放在其住处后,行为人出差回来后的当天把财物返还请托人,则行为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单位要求出差的通知、差旅票据等证据证明其退还的及时性。本案中,钟某从收受到退还该2万元的时间间隔足足有3年多,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该段时间内确有客观合理的事由阻止了其退还财物,因此,钟某的退还行为不具有及时性,其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受贿。

其次,对《意见》第九条第一款与第二款,要从立法者赋予其正确涵义的高度结合起来辩证理解。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应当把《意见》第九条第一款与第二款联系起来理解,即只要行为人在其自身受贿或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之前,主动退交财物,均是及时退交,均不构成受贿罪。该观点是对立法者赋予该条文应有涵义的曲解。笔者认为,《意见》规定“及时”退交后,认定行为人不构成受贿,还需要具备另一个必要条件,即行为人是在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志下、无受贿故意下的“及时”退交。而立法者之所以要在第一款后加上第二款,就是基于此考虑,他们考虑到现实中可能存在如下情形:虽然行为人在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请托人,但其退交仍有不情愿,主观上并无主动将财物返还请托人的意愿,只是因为发现自己被查处或与自己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在权衡利弊后,为了掩饰犯罪而被动违心退交,这种情形下的退交,根据第二款的规定,即使当天收受当天退交,仍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行为人在收受财物后及时退交,是否构成受贿,主要可以从以下正反两个方面加以概括:一是行为人在其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查处之前及时退还的,此时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二是行为人在其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查处之后,为掩饰犯罪而退还的,不管是否及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本案中,钟某虽然是在其自身被查处之前将2万元退还请托人孙某,但因其退还不具有及时性,其行为仍然构成受贿罪。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介绍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条件及构成要件,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和既遂四个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以及对案件审判的影响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