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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死缓,怎样申请死缓

此文章帮助了326人  作者:玉溪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死缓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二、怎样申请死缓

根据《监狱法》第31条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2年期满时,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书,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因此,死缓减刑是由监狱部门提出减刑建议书,并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

此外,并非所有的死缓都能够获得减刑。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50条第2款中作了限制减刑的规定,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如果人民法院有限制减刑的决定,则监狱部门将不会提出减刑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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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缓刑考验期并不代表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免除刑罚。是否执行原判,取决于他在考验期的表现,考验期间内没有再犯新罪,没发现未判的漏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的,期满后原判的刑罚才能不再执行。否则,需根据情况,执行原判决或重新审判。因此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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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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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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