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侵犯财产  >  盗窃犯罪  >  为盗走u盾转账方便面里下药 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种犯罪

为盗走u盾转账方便面里下药 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种犯罪

此文章帮助了282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为盗走u盾转账方便面里下药

犯罪嫌疑人郑某与朱某一同在被害人张某处打工。2015年1月11日,郑某与朱某多次通过QQ密谋,给张某下药,然后等他睡着之后将U盾盗走,并将钱转走。2015年1月13日晚上8时许,郑某在小区门口将两袋安眠药交给朱某。次日凌晨1点左右,张某让朱某给其泡面吃,朱某伺机将五片安眠药放入泡面。张某吃了一口,说很苦,就不吃了。然后张某便去睡觉。凌晨5点左右,朱某趁张某熟睡之机,将U盾盗走,并伙同郑某将卡内20多万元转移到某赌博网站,挥霍一空。2015年1月18日,张某报案。本案中,由于报案时间较晚,安眠药与方便面均未提取。后朱某投案自首,郑某在逃。

二、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种犯罪

本案中,关于郑某和朱某二人的定性问题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郑某和朱某构成盗窃罪。本文认为,郑某和朱某构成抢劫罪。郑某和朱某二人有共同麻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麻醉抢劫的行为,因此二人构成抢劫罪;第三种观点认为:郑某构成抢劫罪,朱某构成盗窃罪。 

(一)从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角度看。郑某和朱某密谋麻醉抢劫张某,其罪过形式是故意,罪过内容为麻醉后抢劫。客观上,郑某购买了安眠药,朱某将安眠药放入泡面,并且张某吃了一口。因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张某熟睡是否系安眠药的作用所致,而且犯罪嫌疑人认为安眠药没有管用,此时,犯罪嫌疑人朱某麻醉抢劫的故意便转化成了盗窃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盗得了U盾,因此,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朱某构成盗窃罪。 

(二)从罪数形态中的吸收犯角度看。郑某和朱某密谋麻醉抢劫,并积极的购买安眠药,放安眠药,这一过程系抢劫的预备阶段。由于张某仅吃了一口,朱某感觉麻醉方式失败,于是产生盗窃故意,其犯意发生了变化,然后实施了盗窃行为,依据罪数形态中的吸收犯原理,系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因此朱某构成盗窃罪。 

(三)从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角度看,朱某构成盗窃罪。本案中,由于报案时间较晚(案发4天后),安眠药、泡面均没有提取,也无法从张某身上检出安眠药成分,而案发时系凌晨五点左右,正是一般人睡眠最沉的时候,因此,无法证实张某的熟睡系安眠药所致。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不能推定郑某和朱某构成抢劫罪。 

(四)从共同犯罪角度看,郑某和朱某均构成盗窃罪。本案中,郑某和朱某主观目的就是想获取被害人的U盾,因此,无论是通过麻醉方式抢劫获取还是通过被害人熟睡方式盗窃获得,都不违背二犯罪嫌疑人的本意。因此,朱某的犯意转化并未超出郑某的主观故意,亦不违背郑某的本意。依据共同犯罪理论,一人行为,全部责任,郑某于朱某均构成盗窃罪。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盗窃自己家里或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但是也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果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实际操作时,对家庭成员也会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数额规定,入室盗窃,团伙盗窃的立案标准,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判几年等内容以及专业的辩护词!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