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侵犯财产  >  盗窃犯罪  >  藏匿搭乘人的财物并占有 司机是否构成盗窃罪

藏匿搭乘人的财物并占有 司机是否构成盗窃罪

此文章帮助了373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藏匿搭乘人的财物并占有

被告人王某系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公司货车,本公司职员侍某携带2.5万元现金坐在该车驾驶室内一起到某地送货。途中因道路颠簸,侍某放在其座椅后布包里用报纸包着的2.5万元现金滑落在王某右侧,王发现后即将钱塞到驾驶座位背后的缝隙内。到达交货地某超市后,王某利用侍某卸货、结帐之机将钱装在夹克衫口袋里,步行至附近的中国农业银行,将2.5万元现金存入自己的农行卡内。当侍某发现货款丢失后,王某故作假象,与侍某等一起在车上寻找,并一同到派出所报案。案件经公安机关侦破后,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 司机是否构成盗窃罪

本文认为,被告人王某将滑落在其右侧2.5万元现金塞到驾驶座位背后的缝隙内,并利用侍某卸货、结帐之机将钱装在夹克衫口袋里非法占为己有,属采用秘密手段非法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案被告的犯罪行为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侵占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在侵占他人财物行为时,所侵占的财物就在其实际控制之下,侵占只能是将自己占有的财物转变为自己所有的财物;而后者的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财物行为时,所窃取的财物并不在其实际控制之下,行为人是将他人事实上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的财物,这是两罪在客观方面的显著区别。

(二)本案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般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的一定职务,如董事、监事、经理、会计等,并因这种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即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对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不能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本质区别在于,一是前者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二是前者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后者则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是两罪之间最大的区别。本案中王某系公司司机,其职务中不具有经手、管理涉诉赃款的内容,也未经单位授权许可占有、管理涉诉款项。本案中为王某作案提供了接近涉诉案款的便利条件的是其司机工作,而不是其具有经手、管理涉诉案款的职务。

(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窃取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采取不会被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支配人的状态。只要是在他人事实支配领域内的财物,即使他人没有现实地握有或监视,也属于他人占有。例如他人住宅内、车内的财物,即使他人完全忘记其存在,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从主观上说,占有只要求他人对其事实上支配的财物具有概括的、抽象的支配意识,既包括明确的支配意识,也包括潜在的支配意识。

本案中,侍某将该笔现金放在自己乘坐的被告人驾驶的车内,因侍某一直乘坐该车,故无论从主观上还是从客观上,该笔现金无论是在布包内还是滑落出来掉在车内,其始终均未脱离侍某的占有。被告人王某非法占有的该笔钱既不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也不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因此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同时被告人虽系工作期间作案,但未利用职务之便,因此亦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采秘密手段将该笔现金从侍春乘坐的车内转移出去,使其脱离侍某的占有,并存入自己的信用卡,从而实现自己对该现金的占有。该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构成要件,因此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盗窃自己家里或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但是也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果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实际操作时,对家庭成员也会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数额规定,入室盗窃,团伙盗窃的立案标准,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判几年等内容以及专业的辩护词!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