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骗局:办vip卡可买半价机票
近日,网上又出现了一起新骗局:知乎网友“吃货谁能懂”称,10月6日他和女友从常州机场坐飞机回家,正在取票时遇到了机场“工作人员”,对方热情地表示全价机票太贵,在机场办VIP卡可以享受半价机票,“存一千送一千”,还可以到专门的休息室候机。该网友经常在常州、广东等地奔波,他听说有这种好事动了心,于是便在对方的帮助下办理了VIP卡。随后,他和女友两人被“工作人员”引到了休息室,然而很快他就傻了眼。原来,所谓休息室其实是一家卖饮料的店,用VIP卡消费,第一杯免费,第二杯半价,“但是这里卖的饮料非常贵,即使一杯最便宜的龙井也要68元。”此外,这种VIP卡仅仅能在汕头、泸州等小型机场使用。
“吃货谁能懂”是一名理科教师,对数字十分敏感,他发现办卡时取得的这种VIP卡卡号每张之间的号码不连续,而且办卡登记时只登记了姓名和电话,“工作人员”甚至都没有记下他办理的卡号,“那以后消费时对方怎么知道这张卡是谁的?”该网友对于这件“好事”越来越怀疑,于是赶紧上网搜索,发现为他办卡的这家“珍程商旅”以前叫“易程航空”,百度页面上全是曝光和骗局。随后,“吃货谁能懂”找到了这家公司,经过一番交涉,最终拿到了退款。
诈骗罪你知道哪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只有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才能构成诈骗罪。如“数额较大”的标准河南为五千,北京为三千,各个地区都不一样。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机场“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VIP”会员卡的事实,企图骗取公民个人的财务,如果数额再达到相应的诈骗罪的标准,则其便构成了诈骗罪,应当受到《刑法》相应的处罚。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出门在外,谨防骗局,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相关言论,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