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17岁女孩被强奸连生三胎无人报警,是否应该变更监护人

17岁女孩被强奸连生三胎无人报警,是否应该变更监护人

此文章帮助了273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17岁女孩被强奸连生三胎无人报警

1、2012年,女孩在人民广场附近与一家发廊一个福建的年轻发型师暗生情愫。不久之后,女孩怀孕了,不顾母亲的反对,外婆的跪求,女孩丝毫不为所动,坚持要将孩子生下。而孩子父亲一走了之,至今仍不知去向。

2、女孩在人民广场打不到车,黑车司机把她带到偏僻的地方强暴了她。事后竟然司机还问女孩及其家人讨要车费。女孩再度遭人强暴,母亲和外婆竟又一次选择了不报警,外婆还说这个左姓男子至今依旧时常出入她们家。并又让女孩生下了两个孩子。

据悉,该女孩的母亲也没结过婚,在年轻时就结实了有妇之夫,并生下了女儿。作为母亲,本就没有给新生儿创造一个完整的家庭,还沉迷赌博,把女儿完全“丢给”外婆带,自己不教育女儿。在如此畸形的家庭环境中,难怪女儿小时候种种行为这么不寻常。

二、是否应该变更监护人

根据我国《民通意见》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1)《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民法通则意见》第11条:“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联系状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3)《民法通则意见》第21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