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被罚9万 看谁敢瞎忽悠
理发前说是“做这个发型要37元”,但结账时却按“一个夹子37元”计算,48个夹子,总计1776元。最后,店方忽悠小顾办了会员卡。这家理发店把青岛大虾收费法移植过来,狠狠地敲诈了小顾。在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下,理发店退回了小顾会员卡费用3200元。退回会员卡费不是结局,理发店被江东区发改局处以9万元罚款。
虚假宣传被罚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店方可以口头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方式,也可以通过张贴价目表、出示价目本等方式尽到告知义务,但是在这起事件中,这家理发店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江东区发改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在这次事件处理上,他们参考了“青岛天价虾”事件,作出了从重处罚——当时,青岛涉事烧烤店也被罚了9万元。
此外,这家刚刚开张的悠哈理发店,还因在宣传中打出“周年店庆”的标语,涉嫌虚假宣传,已被江东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顾客理发后,“萧邦”也未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收费的发票。对此,安徽商报记者了解,早在2005年1月1日,国家制定《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就已经颁布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必须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记者致电12366税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美容美发店享受服务时有权利索要发票,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理发店也有义务主动向顾客提供发票。工作人员提 醒,如果索要发票遭拒,消费者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