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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直播调戏食客 互联网直播不可超越“红线”

此文章帮助了263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悟空直播调戏食客

据北青网报道,11月14日中午,秦淮公安分局淮海路警务工作站接到市民报警称,在新街口一家餐厅里,一个打扮成齐天大圣模样的男子,正在骚扰用餐的食客,需要民警到现场处理。民警赶到后,报警人周女士称,她和闺蜜正在进餐,没想到突然来个“孙悟空”,一开始周女士还觉得蛮好玩的,可是后来发生的事让她觉得被骚扰了。对方指着一个拿平板电脑的人解释自己正在直播,希望周女士配合自己一下。

一开始周女士还觉得挺有意思,没想到“孙悟空”随后竟然开始和周女士开起了荤段子玩笑。由于玩笑尺度非常大,周女士很生气,觉得对方是在骚扰自己,于是大声让其离开,男子还不死心想让周女士继续配合自己,于是周女士就打电话报了警。

扮成“孙悟空”的男子则表示,自己是在做直播,为的是节目的收看效果,并不是要骚扰周女士。随后,民警对这名网络主播进行批评教育。

互联网直播不可超越“红线”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火爆,许多网络主播和直播平台的行为“尺度”也越来越大,不利于互联网环境的健康。为加强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国先后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

其中《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于网络直播行为做出了专门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第九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同时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进行直播时,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播内容,自觉维护直播活动秩序。用户在参与直播互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因此,“悟空”主播的这种博眼球行为并不可取,过激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面临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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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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