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岁女童惨遭邻里泼汽油烧成重伤
根据北京时间报道,11月14日晚,因与人发生争执,她和爷爷被同村一男子泼汽油烧伤。
11月14日晚上,家住朔州市平鲁区的菲菲和爷爷吃过晚饭便睡下了,奶奶正在厨房洗碗。这时,同村的一个男子来到菲菲家,和她爷爷聊了几分钟,双方因为地皮问题发生了争执。说话间,该男子提起手中的汽油桶,把汽油泼到了菲菲和爷爷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着。看到这一幕,菲菲的奶奶立马扑过去,抱起火球一般的菲菲就往外跑,把她放在水瓮里头,才把火熄灭。
11月22日8时30分,在山西中化二建集团医院,烧伤程度高达75%的3岁女孩菲菲进行了第三次下肢植皮手术。
11月22日 12时整,菲菲的第三次手术结束了,随即被送往了重症监护病房。另一间病房里,烧伤程度30%的菲菲的爷爷顾不得疼痛,吃力地抬起头向外张望着。病房外,菲菲的奶奶正在低声抽泣着。
二、纵火罪还是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二是危及重大佘私财产的安全;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从我国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放火者以伤害爷爷和菲菲为目的,并没有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因此则不构成纵火罪,而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