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身中21刀壮烈牺牲
根据事发当天监控画面,驾驶白色吉普车的是58岁的犯罪嫌人于某。当时,于某车速很快,赵天昱在后面驾车追赶。赵天昱接到举报于某行踪的电话。为了能将严重毁坏林地、触犯刑法的于某抓捕归案。赵天昱来不及回所做准备,一边请求增援,一边驾车追了上去。
于某被截停后,抢先用脚踹住他这侧的车门,让他无法下车。赵天昱见状立即跳下车抓捕于某。就在这时,于某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尖刀,直接刺向赵所长胸部,赵所长就在外面喊,因为知道(嫌犯)手里有刀了,就喊小刘你先别下来,赶紧打电话叫人。刘道赫说,中刀后,赵天昱仍一直同于某进行搏斗。当刘道赫打开车门时,赵天昱由于失血过多,已经站立不稳,但右手仍然紧紧拽着于某的手腕。
当天,于某在捅伤另外一名闻讯赶到的民警后逃走。赵天昱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为伤势过重,当天傍晚不幸牺牲。经法医鉴定,赵天昱身中21刀。

2月14日6时,赵天昱的遗体告别仪式在辉南县殡仪馆内举行。家属沉浸在悲痛之中,赵天昱的妻子和母亲一直靠人搀扶才能保持站立。令人心痛的是,当天中午,赵天昱的母亲由于过度悲伤,在追悼会现场心脏发病昏厥,经医院抢救无效与世长辞。(新闻来源:网易河南站)
暴力袭警行为定什么罪?
我国刑法目前没有针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罪名,但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妨碍公务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我国对妨碍公务罪中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因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暴力袭击警察,造成轻伤以下后果的,可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但造成重伤后果的,则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致人死亡的,也可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袭警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