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辣椒矿物油超标!
继德芙巧克力被爆矿物油超标后,油辣椒产品的检测指标不合格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日前,中国商报记者从优恪网获悉,优恪网选择了中国市场上10款畅销的油辣椒产品,送往德国实验室,从成分和其他缺陷两方面对其进行了测评。
不过,最终的结果显示,测评的结果不容乐观:全部产品均因成分问题被评为警示(D-),主要扣分点为油辣椒中含有的矿物油超标、含有谷氨酸钠、含有多环芳烃化合物、增塑剂及增味剂等成分。
其中,涉及到海天、老干妈等多个知名品牌。具体而言,包括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油制辣椒、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天私房豆豉酱(香辣)豆豉油辣椒、四川翠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翠宏香辣红油、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人家红油辣椒、贵州老干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干爹风味豆豉油辣椒和老干爹三丁油辣椒、四川友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友加熟油辣椒等。
据了解,被查出的这些物质均违反了欧盟或美国的相关标准。例如,欧盟对于矿物油的标准为中低黏度MOSH类物质(碳原子数为C16 ~ C35),而翠宏、好人家、老干爹、老干妈、友加等9款产品矿物油含量超大幅偏高(C17 ~ C35的MOSH/POSH含量超过4毫克/千克),海天私房豆豉酱(香辣)豆豉油辣椒1款产品矿物油含量大幅偏高(C17 ~ C35的MOSH/POSH含量介于2 ~ 4毫克/千克之间)。而多环芳烃化合物、增塑剂、增味剂也均是超过了欧盟的相关标准。
那含有这些成分对人体有会造成什么影响呢?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2013年的评估报告显示,中低黏度的MOSH类物质能在动物体内积聚,并在肝脏、脾脏及淋巴结等器官中产生微肉芽肿。而多环芳烃化合物(PAHs)中的一些物质有可能会致癌。
对此,山东生态健康研究所所长孟祥兵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介绍说,矿物油泛指除植物油以外的石油烃类产品,企业添加矿物油可以延长食品保质期、改善食品外观,节省生产成本,但其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如长期摄入可引起消化系统障碍及脂溶性维生素吸收障碍,过量的摄入后,人体会出现中毒性的症状,还会引起包括神经衰弱在内的一些神经性性的疾病,严重时会引起肺部的疾病甚至会出现生命危险。
"而谷氨酸钠多是通过味精等提味剂存在于食品当中的。谷氨酸钠作为一种抑制性神经递质会使人体中各种神经功能处于抑制状态,从而出现眩晕、头晕、肌肉痉挛等一系列症状,部分体制比较敏感的人甚至会觉得骨头酸痛、肌肉无力。"孟祥兵如是说。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