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骂老婆
4月5日,重庆沙坪坝区就有一位驾驶员,本来酒后想找代驾,但是实在忍受不住妻子的多次紧急电话催促,来不及等代驾就铤而走险酒后开车。
当天晚上,当程某(男,35岁)驾车行驶到沙坪坝区双碑时,被正在设卡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的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查获,经两次呼气酒精测试,程某呼气酒精含量分别为84mg/100ml、80 mg/100ml,超过了醉驾酒精含量标准线。查获过程中,程某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当程某看到自己被查出酒驾违法行为后,面对妻子再次打来的催促电话,程某发出歇斯底里的愤怒,电话中怒斥妻子:“不停地催,我被警察查到酒驾了,这下你安逸了是吧。老子本来要等代驾,你非要催我,都是你。”随后,程某被警方依法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做酒精含量进一步取证。
程某妻子得知丈夫被查获酒驾后,急忙赶到程某血检取样所在医院,一见面抱住程某哭着说:“老公我错了,我不该一遍遍催你,都是我的错。”事后经询问得知,程某妻子在程某酒席中、驾驶前、驾驶途中多次电话催促程某,就是希望程某少点喝酒、早点回家,程某来不及等代驾临时决定铤而走险,争取早点到达妻子面前,结果半路上被交巡警查获,程某本人及其妻子十分后悔。
酒驾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该条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的确定,相关人员表示,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
经鉴定机构检测,其血液中的乙醇(酒精)成份含量高达245.4mg/100ml,属醉酒驾驶,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