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老人持拐打死老伴 因为妻子没做午饭大发脾气

老人持拐打死老伴 因为妻子没做午饭大发脾气

此文章帮助了2366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老人持拐打死老伴

因为妻子没做午饭,86岁的孙某便大发脾气,用拐棍将一起生活50余年的83岁妻子郭某殴打致死。记者7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孙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孙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6年7月8日13时许,孙某在家中因琐事与妻子郭某发生争执,冲突中孙某持拐棍多次击打郭某头、面部、肩部及四肢,导致郭某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孙某试图利用收音机的电线自杀未遂,其行为被家人发现后报警。民警到案发地后,当场对孙某进行讯问,孙某供认不讳。

起诉书显示,孙某是文盲、农民。他与郭某是再婚,郭女士与前夫育有三名子女,与孙某育有三名子女。案发前约一年,孙某因摔伤胯骨一直在家卧床休养,期间由老伴郭某照顾其日常生活。

因被告人孙某年事已高,且身体状况不佳,此案曾于今年2月9日在孙某所居住的北京市延庆区一家养老院内开庭审理。孙某坐着轮椅被推进法庭,并当庭表示认罪。

孙某庭审时说:“以前我俩关系挺好,后来我腿摔坏了,她对我就不好了。那天她不给我做饭,我很生气,就抄起身边的拐棍打了过去,没想到结果会这样。”孙某强调:“我真的不是故意打死老伴的。”(来源:中国法院网)

因为妻子没做午饭大发脾气

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追究孙某刑事责任,由于孙某实施故意犯罪时已满75周岁,依照刑法第17条规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孙某的辩护人也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孙某实施犯罪时已满75周岁,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考虑本案确为家庭矛盾所引发,被害人的子女亦对孙某表示谅解,综合以上情节,依法对孙某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朝夕相处的亲人属于故意杀人的严重情节,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