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拐卖儿童中导致其死亡,对其死亡结果如何定性?

拐卖儿童中导致其死亡,对其死亡结果如何定性?

此文章帮助了38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案情简介:马某联合他人多次拐卖多名儿童

20XX年至20XX年,被告人马某伙同被告人宋某翠、宋某红、宋某军等人,以出卖为目的, 向侯某华、侯某芬、师某芬、师某丽(均另案处理,已判刑)等人从云南省元某县等地收买儿童,贩卖至某苏省连云港市、山东省临沂市等地。其中马某作案27起,参与拐卖儿童37人,其中1名女婴在从云南到连云港的运输途中死亡。马某与宋某翠、宋某红、宋某军共同实施部分犯罪,在其中起组织、指挥等主要作用。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马某等人的犯罪所得22.6万元。

二、法院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马某死刑

江苏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马某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核准马某死刑。罪犯马某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三、律师说法:拐卖儿童过程中导致其死亡,不另行定罪

本案是一起由拐卖犯罪团伙实施的特大贩婴案件。本案犯罪时间跨度长,被拐儿童人数多达37人,且均是婴儿。马某参与拐卖儿童37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且系主犯,应依法惩处。在收买、贩卖、运输、出卖婴儿的诸多环节,“人贩子”视婴儿为商品,缺少必要的关爱、照料;有的采取给婴儿灌服安眠药、用塑料袋、行李箱盛装运输等恶劣手段,极易导致婴儿窒息伤残或者死亡,本案中即有1名婴儿在被贩运途中死亡。对于该死亡结果,对其不另行成立其他犯罪,而是直接定性为拐卖儿童罪的一个特别严重的情节。实践中,不法分子在贩运途中遗弃病婴的情形亦有发生。人民法院综合考虑马某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对其依法判处死刑,符合罪责刑相一致原则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