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劫小孩遭暴打
老人好意想把独自跑上机动车道的孩子带到安全地带,却引来一顿暴打。事发一周多后,他仍躺在医院不能动弹。现场施暴者为两名男子,其中一人光头且体形肥硕,被打的舒丙友看起来比较瘦弱。

舒丙友被打前,打人者直接用棍棒将三轮车玻璃砸碎,不顾他的解释一再追打。(来源:中金网)
法律终究维护正义惩罚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造成轻伤害的,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