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人诈骗被端
6月17日上午,浙江嘉兴,经过5000多公里的行程后,4辆满载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大巴车终于抵达了桐乡,这些个诈骗团伙由传销组织变异而成,QQ、微信等是他们的诈骗工具,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

日前,桐乡市公安局出动警力100余人,破获一起跨省特大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此次行动,历时2个多月,行程5000余公里,获犯罪嫌疑人113人,捣毁诈骗窝点4个。

(来源:凤凰资讯)
涉案团伙人员几乎都为90后
据办案警察介绍,在这一诈骗团伙中,几乎都为90后,一开始他们也是受害人。但被骗误入组织并被“洗脑”后,却心甘情愿留下来实施诈骗。
原来,该团伙在前期其实是一个传销组织,打着推销护肤品的旗号广招人员。之后,又以招聘电子产品、物流工作人员为由扩大“家庭群”,也就是以各种手段将人骗到宝鸡。“在我们捣毁的4个窝点中,每个窝点都是十几个人睡一个房间,并且都是打地铺,说要体验艰苦。”办案警察说。
刚被骗进组织的“家庭成员”也有想逃跑的,但一旦进入,就整天被关在屋子里,失去了人身自由,所有证件也都被没收。期间,他们就被“洗脑”,传授如何骗钱,或者怎么把人骗进组织。这一团伙中,被骗入组织的几乎都是着了所谓“女朋友”的道。这些“新人”其实也是受害者,但是被组织者一次次被洗脑后,就像着魔一样,从受害人转变成施骗者。他们通过交友网站、漂流瓶和聊天软件等工具进行诈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传销犯罪引发的诈骗罪
在传销活动中,实施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会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