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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有哪些特征,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694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从定义上看,侵占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构成特征

1、侵占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侵占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侵占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对象特征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三)行为特征

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

二、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一)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二)犯罪主体不同。

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以上就是对侵占罪有哪些特征,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等问题的简单介绍。侵占罪是一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机关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作为受害者,想要追诉侵占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这样才能更有把握。如果您是侵占罪的被告人,笔者也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为自己进行辩护。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也属于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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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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