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群里除了她全是骗子
7月28日中午,乳源瑶族自治县警方接到当地一家公司财务余女士的报警电话,称被骗子诈骗公司公款48万元。接报后,韶关市反诈中心迅速介入,抢在嫌犯取款之前冻结了全部资金。后经调查,余女士所在“公司群”里除了她,竟然没有一个真正的同事。

7月28日11时30分左右,韶关乳源某公司财务余女士收到公司老总通过群发来的私聊,老总要求余女士查询所谓“保证金”到账情况。余女士查询后发现“保证金”没有到账。“老总”称自己正在开会,要求余女士以“取消合同”为由联系“谢总”。
公司“老总”交代的任务,余女士自然不敢怠慢。电话联系“谢总”,对方竟然表示已经将款项转入到“老总”的私人账户!余女士随即向“老总”汇报,“老总”竟然也表示确实收到了这笔48万元的款项。
“老总”随后要求余女士马上从公司账户出钱,“退还”48万元给这位“谢总”,会议结束后再跟她联系。既然是公司领导的指示,余女士没有提出异议,照做了。从“老总”首次联系自己到款项汇出,仅仅耗时16分钟。
转账后,余女士忽然发觉情况不对,因为根据她的了解,老总这个时候不应该在开会。余女士马上打电话联系老总,证实自己果然被骗!余女士立即打电话报警。
乳源县警方接到余女士的报警电话后,韶关市反诈中心立刻介入调查,反诈中心民警飞速奔向银行工作台,紧急止付、银行员工紧急查询资金流向、开展冻结……最终,这笔总额48万元险被骗走的资金被成功拦截。
发现被骗后,余女士和公司的同事们都很纳闷,所谓的“老总”到底是谁?为何公司工作群里发生的事情同事们都不知道?经仔细检查,余女士和同事们发现,所谓的“工作群”里,同事们的名字、头像都是真的,但是除了余女士,没有一个真正的同事在群里,他们都是骗子冒充的!经了解,余女士的电脑在前不久中了病毒,而骗子正是利用木马程序窃取了余女士的社交账号,并利用她原先工作群的信息,伪造了一个除了她全是骗子的“李鬼”群,再抓住公司老总外出的时机,冒充老总对做财务的余女士实施“精准诈骗”。(来源:网易)
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