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伤医事件
8月15日上午8点02分,黑龙江省医院普外二科出诊医生徐某在香坊院区门诊部导诊台签到时,遭到曾在该院住院治疗过的患者刘某某的突然袭击,刘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剪刀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从背后划伤医生徐某。

医院保安迅速赶到现场将行凶者控制,同时立即报警。中山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并将刘某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处理。该院领导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带领医务部、门诊部和保卫科赶到现场指挥后续工作,对徐医生的伤口进行紧急处理,安抚伤者及医务人员情绪,并加强安保巡逻工作,确保医疗秩序不受影响。经公安医院验伤,受伤医生被诊断为:头外伤、头面部软组织裂划伤、右耳廓划伤。
目前,警方已经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将依据被害人徐某庆法鉴结果进一步处理。(来源:网易)
对暴力伤医犯罪行为“零容忍”
暴力伤医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往往是患者或者死者家属因对医院的治疗不满意引发,对于医患纠纷,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然而大部分人仍怀揣着通过医闹远比打官司得到的钱多,聚集家属在医院大闹甚至是对医护人员大打出手,对医院的正常秩序以及医护工作者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根据2014年4月22日五部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的规定,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坚决打击。对于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