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中元节到前男友家门前烧纸

9月4日是农历七月十四,当日凌晨1时许,家住柳州市水南路某小区的市民覃先生拨打110电话报警称:有一名女子正在他家门前点蜡烛烧纸钱,他试图劝阻对方却不肯听。加合派出所民警接报,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覃先生家在居民楼的三楼,民警赶到时看到,一名20多岁的女子与报警人覃先生发生了肢体冲突,两人的皮肤上都有对方留下的抓痕。地面上点着一对蜡烛,一堆纸钱正在燃烧,旁边放着还没来得及烧的纸钱和纸扎的衣服鞋帽。民警劝导双方平复情绪,避免冲突进一步升级。
经现场询问,民警查明了事情的原委。在覃先生家门前烧纸钱的女子叫小希(化名),是覃先生儿子的前女友。小希与覃先生的儿子曾相恋多年,她也曾住进覃家与男友同居。一年多前,这对情侣分了手。小希虽然搬了出去,却因为怀念往日恋情,常常回到覃家附近流连。分手时,覃先生的儿子多次向小希明确表示,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复合。
9月4日凌晨1时许,小希再次来到覃家门前,点起蜡烛焚烧纸钱。当时,覃先生的儿子不在家,覃先生出门阻止小希烧纸钱,双方因此发生了拉扯推搡。民警听完双方的讲述,将两人一起带回派出所调解纠纷。
民警提醒:理智对待恋爱及分手问题
经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小希答应以后不再来覃家,不再惊扰覃先生一家的正常生活。双方都表示,不会因为当日的肢体冲突追究对方的责任。
与前男友求复合失败就选择中元节到人家门口烧纸的做法着实有些过了,即便是痴情女子也要注意自己的行为究竟是让人感动还是惹人厌烦,毕竟你的一厢情愿到了人家那里就变成了骚扰,你也不能仅凭自己的一腔热血就赖上人家不撒手,而且这种到人家门口烧纸钱的做法已经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