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丈夫放火烧毁妻子摩托车

9月7号中午1点多钟,湖北汉川一对夫妻在离婚登记处门前发生争吵,争吵中丈夫竟然烧毁了妻子的摩托车。
据了解,这对夫妻性格不合,两人相约到离婚登记处登记离婚,由于来的时间比较早,工作人员没有上班,妻子就提出先走,到了时间再来,丈夫不答应,强制性留住了女子,当时男子似乎喝了酒。事后双方就发生了争吵,撕扯。
监控中可以看到,当时女子径直走向了自己的摩托车,坐在车上,吴某见妻子徐某要先离开,一气之下把妻子的摩托车推倒在地,做出了一个疯狂的举动,点了把火把摩托车烧了。
经扑救,火很快被熄灭,但车被烧成了空架,男子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警方已通知他投案自首。
放火烧车猥亵公共安全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吴某公然焚烧妻子电动摩托车的做法不仅严重威胁了妻子的人身安全,摩托车若燃烧爆炸还将威胁路上其他行人的人身安全及周边的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