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报女友吸毒
潇湘晨报消息,2017年6月的一天,姚某某与女友杨某某吵架后,萌生了报复女友的想法。于是,姚某某来到公安机关向民警举报,称杨某某多次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在民警传唤杨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确认杨某某吸食毒品的情况后,杨某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姚某某终于如愿将女友送进了拘留所,可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姚某某准备得意地离开派出所时,公安民警一把将姚某某“拿下”。“你因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了,请配合调查。”听完民警的话,姚某某还没缓过神来,就被戴上了冰冷的手铐。
律师说法: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
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分成犯罪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两种情况: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下情况构成犯罪,可立案追诉:(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犯容留吸毒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不过,具体到案件中的量刑可能有较大区别。这主要是看被告人有无从宽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