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暴力乱收费
张女士于某日从网上看到了一条租房信息,上面写着个人房源,中介勿扰,价格和条件都很合适。随后,张女士便联系了房东。先是自称房东的王某带张女士看了房子,未谈妥,王某又将张女士介绍给马某,谈妥后,双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纳了租金和押金。然而,没过多久,马某以缴纳物业管理费、网费和卫生费为由,向张女士多要了1000余元。没过几天,张女士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还需要再缴纳3000元中介服务费。然而,看房时马某并未提及中介服务费。张女士拒绝后,遭到了马某及同伙多次催缴,张女士不交钱,马某就不断地威胁恐吓、言语辱骂。
9月20日,北京警方成功打掉5个涉嫌强迫交易罪的黑中介团伙,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0名。
强迫交易罪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黑中介冒充房东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随后又以各种理由乱收费,甚至暴力相加,其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以上就是“黑中介乱收费 强迫交易罪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