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未婚妈妈拒绝抚养女儿 遗弃罪的犯罪构成

未婚妈妈拒绝抚养女儿 遗弃罪的犯罪构成

此文章帮助了335人  作者:彭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未婚妈妈拒绝抚养女儿

王某早年外出打工,瞒着家人与男友张某未婚先孕并生下一女,王某与张某都不愿意抚养女儿,就想交给王某的母亲孙大妈抚养。孙大妈已经年近六十,自己的抚养能力有限,但也无奈,最终孩子留在了孙大妈身边。多年后,孩子的妈妈王某已再为人母,却不愿再认自己之前的女儿,而孩子的父亲张某也不见踪影,已经没有人能联系上他。现在,孩子已经上了小学,面临着户口、学籍等问题无法解决,而孩子也因长期没有父母的陪伴,变得孤僻、不爱和人交流,二孙大妈也是疾病缠身,生活也陷入困境。

遗弃罪的犯罪构成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2)行为人有能力扶养而拒绝抚养;(3)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构成遗弃罪的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该案件中父母亲拒绝扶养孩子的行为属于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但拒绝扶养的情况,但孩子目前由姥姥扶养,只是生活困难,还未构成法定的情节恶劣,所以不构成遗弃罪。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 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未婚妈妈拒绝抚养女儿 遗弃罪的犯罪构成”的相关内容,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