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购掌掴怀孕顾客被一脚踹开
新浪网讯,大同万达广场三名商场服务员与顾客发生肢体冲突。这一幕被路过的网友拍下来,发到网上。在其中一个视频中,一名女子揪着一名女服务员的头发并拳打脚踢,旁边多名服务员对其进行劝阻。另一个视频中,一名男子挣开多名围观者的阻拦,冲上去揪住一名女服务员的头发,拖行了三四米。
有网友发出两人殴打服务员之前的商场监控视频,视频显示,11月5日17时40分许,三名商场服务员陆续上前,围住之前视频中打人的女子,其中一名女服务员动手掌掴该女子。随后,一名男子从不远处跑来,将打人的女服务员踹开,女服务员随即摔倒在地。
商场方面称此事正在处理
大同万达广场招商营运副总侯女士称当时是周生生品牌导购员在下班休息时间因洗手间插队与顾客发生口角,从口角发展到肢体冲突,商场管理人员也及时出面劝阻了,但当时双方情绪较激动,事后都意识到自己行为过激。“品牌方及时将受伤的顾客和导购员送到医院检查,也负担了顾客的医药费,现在两人都还在观察中。事发当天,顾客就报警了,7日下午,品牌方和顾客家属都到派出所做了笔录。”
产生伤害责任谁承担?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行为人如果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或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以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9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