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头鹰“蒙圈”撞玻璃被救助
接警后,莲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15时许,民警赶到事发地,与电脑店老板详细了解捡到飞禽的具体情况,经民警现场初步判断,飞禽由于白天下大雨不下心被树枝夹伤脚掉落到地上。随后,民警依法按照程序办理好相关手续,将该飞禽带回广南县森林公安局。
经广南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比对鉴定,该飞禽确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由于凤头鹰头部轻微受伤,民警进一步救治并康复后适时野外放生。
野生动物该如何帮助?
全面保护野生动物已经具有了充分的民意基础,因此有必要全面禁止食用、狩猎野生动物,逐步取缔非药用商业利用。为了防止更多种野生动物的灭亡,必须全面禁止食用、狩猎野生动物。这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节约中国极其难得的公共卫生资源,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责任,为了防止在野生动物保护问题上的权力寻租,有必要让全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建立通畅的法律渠道让全社会爱护生态的力量都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中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腐败为残害野生动物护航。
为了捍卫法律的严肃性,应该尽量限制行政部门的许可权力,否则经过政府行政许可食用野生动物就合法,否则就违法,可以想见这将是滋生腐败多么肥沃的土壤。同样的道理,在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责任惩罚的方面,量刑不宜过轻,不宜以罚代刑,弹性不宜过大,否则将对动物保护极其不利。
刑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