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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学生宿舍抢劫,是否构成入户抢劫?

此文章帮助了465人  作者:马友泉律师  来源:法邦网

进入学生宿舍抢劫

据报道,近日某法院受理的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李某等三人持械进入本市一所中学学生的宿舍,采取殴打等暴力手段,对学生进行抢劫,得赃款400余元。后该团伙又极其嚣张的于数日后用同样的手段抢劫了住宿在一家旅馆的旅客,获得现金1000余元。
在审理的过程中,对该案件定抢劫罪无异议,但对是否认定为入户抢劫存在分歧。最终,受案法院没有认定入户抢劫。

是否构成入户抢劫?

对“入户抢劫”的认定,关键问题是对“户”的理解。目前有几种观点:其一,“户”是指公民私人住宅,不包括其他场所。其二,“户”是指固定场所,即以此为家的场所,如私人住宅及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宾馆房间及值班宿舍等临时住宅场所。其三,“户”是指人长期或固定生活、起居或者栖息的场所,包括私人住宅以及宾馆房间、固定值班人员的宿舍等场所。其四,“户”是指私人住宅,以及其他供人们生活、学习的建筑物,例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办共场所、公众生产、生活的封闭性场所。

旅馆和学生宿舍不属于"户"这一范畴,特别是旅馆,对于旅客来说,仅只是休息的场所,同时旅馆也不应当认为是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学校也不应当认为是单独封闭的场所,而且从司法解释的内容看,强调的是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户,在这一点上,学校和旅馆都难以划入其列。故本案法院未认定为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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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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