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花呗套现”
中新网北京12月27日电 (夏宾)受全国司法界关注多时的“花呗套现”非法经营第一案终于宣判。27日,记者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获悉,杜某某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此案是全国首例因为利用“花呗”进行非法套现而入刑的案件,明确了帮别人“花呗套现”并且收取手续费是犯罪行为。
“花呗”是一款互联网在线消费金融产品,面向支付宝注册用户提供定向消费贷款服务。
2015年中,“90后”杜某跟他的同伙在电商平台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为他人套现,以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方式牟利。
该行为如何定性?
认定的行为性质是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而从行为同质性上解释,被告人提供淘宝店铺套现的行为与线下POS机套现无异,供套现的店铺相当于POS机,这个案件也可依据利用POS套现的法律作同质性解释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和信用卡套现型犯罪不同的是,像杜某这样通过“花呗”套现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之前的确没有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界定。不法分子由此想当然地认为找到了法律的漏洞,找到了生财的捷径。
“在打击利用‘花呗’非法套现及诈骗方面,依托蚂蚁金服的风控体系,花呗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反套现、反诈骗体系。”蚂蚁金服安全管理部总经理邵晓东表示,面对新型网络套现诈骗,花呗布下了三道防火墙:基于海量数据的智能风控大脑、反欺诈决策引擎以及合作伙伴的联防联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