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一方先出手打人,另一方的还击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一方先出手打人,另一方的还击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此文章帮助了239人  作者:马友泉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一方先出手打人,另一方还击

陈甲与陈乙因田地纠纷,存在矛盾已久。2016年2月21日19时许,陈甲在自家院内舂猪食时,陈乙持木棒击打陈甲头部,造成陈甲轻微伤,陈甲遂持舂猪食的木棒与陈乙互打。其间,陈甲持木棒击打陈乙头部一棒,致陈乙因颅脑损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2月27日死亡。

法院判决:行为人以故意伤害为目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陈甲以故意伤害为目的,持木棒击打陈乙头部,致陈乙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陈甲有期徒刑十五年。

律师说法:不能以对方先出手为由辩称构成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陈乙持木棒殴打陈甲,陈甲若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持木棍防御陈乙的攻击行为,就能构成正当防卫。陈甲开始时的防御行为有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但之后二人开始互殴,即表明陈甲是以故意伤害为目的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在二人互殴过程中,陈甲因一棒将陈乙打死,陈甲无杀害陈乙的主观意图,陈甲应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结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相信律师,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从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