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郑州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乱扔烟头点燃柳絮引火灾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

乱扔烟头点燃柳絮引火灾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

此文章帮助了241人  作者:彭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乱扔烟头点燃柳絮引火灾

2018年4月5日,王某和2名同事一起遛弯,随手将抽完的烟头扔在路边,结果将地上的杨柳絮引燃,起火的杨柳絮将火苗引向树林内,王某和同事赶紧通过脚踩的方式灭火,但无奈树林里到处都是杨柳絮,3个人根本控制不住火势,树林里的杨柳絮很快就着成了一片,并引燃了树林里的杂草、树叶等杂物。该片树林为鲍某所有,事后鲍某向警方报警,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控制违法人员并协助清理残留火种。虽然事后王某表示了忏悔并取得了鲍先生的谅解,但仍然要对其鲁莽的举动负责。现王某涉嫌过失引起火灾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为过失,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认识到有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可以避免,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失火罪在客观上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即要求发生损害后果,这也是所有过失犯罪的必备要件。

本案中,王某在树林里吸烟,随手将烟头人在路边,此时王某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损害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王某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王某的烟头引燃了路边的杨柳絮,从而引发了火灾,但由于扑火及时,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王某的行为尚未构刑事犯罪,给予行政处罚即可。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乱扔烟头点燃柳絮引火灾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


郑州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郑州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郑州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郑州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