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杭州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透支信用卡经催缴仍拖欠不还,应如何定罪?

透支信用卡经催缴仍拖欠不还,应如何定罪?

此文章帮助了298人  作者:马友泉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透支信用卡经催缴仍拖欠不还,应如何定罪?

张某于2008年11月办理了光大银行信用卡及平安银行信用卡,后持卡在某市多地刷卡消费,光大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共计41041.68元,平安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共计122912.88元,经银行多次催缴仍未还款。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

律师说法: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行为包括伪造、冒用、恶意透支等。根据刑法规定,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固定,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

本案中,张某在申领信卡后,多次使用该卡透支消费、取现,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欠款,经发卡行催告后仍并超过规定期限不归还欠款,并且欠款数额远远超过5000元,从行为上看完全符合恶意透支的行为特征。如果其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个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结合相关证据,则可以认定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以上就是对“透支信用卡经催缴仍拖欠不还,应如何定罪?”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刑事犯罪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杭州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8号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

刑事相关咨询

杭州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杭州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