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佛山刑事律师  >  刑事案例  >  醉酒驾驶车辆撞伤他人逃逸,应如何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车辆撞伤他人逃逸,应如何定罪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280人  作者:马友泉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醉酒驾驶车辆撞伤他人逃逸,应如何定罪处罚

2013年5月5日20时许,喻某某酒后驾驶白色名爵牌小型轿车,沿天某市公路由西向东行驶,途中遇行人周某一、周某二父子在人行横道线内由南向北步行通过。喻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前部与周某一、周某二身体接触,造成被害人周某一、周某二父子身体受伤及喻某某所驾驶的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该市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喻某某在案发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06.68mg/100ml。经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周某二的颅骨多发骨折、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一级;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伴气颅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二级;双眼外眼部损伤和鼻部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周某一经医院治疗后,未作伤情鉴定。经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喻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一、周某二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喻某某驾车逃逸。

法院判决:被告人喻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喻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可从重处罚。

律师说法:醉酒驾驶车辆撞伤他人逃逸,应如何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要求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喻某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6.68mg/100ml,明显大于80mg/100ml,达到了醉酒的程度,其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明显具备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特征。如果结合有关证据证明其行为确实构成危险驾驶罪,因其具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可以对其从重判处刑罚。

以上就是对“醉酒驾驶车辆撞伤他人逃逸,应如何定罪处罚?”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刑事犯罪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佛山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佛山刑事律师推荐

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佛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佛山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